3.5 检测与验收


3.5.1 竣工验收时,应根据建筑类型及使用功能要求对采光、照明进行检测。
3.5.2 采光测量项目应包括采光系数、采光均匀度、反射比和颜色透射指数。
3.5.3 照明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室内各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的测量项目应包括照度、照度均匀度、统一眩光值、色温、显色指数、闪变指数和频闪效应可视度;
    2 室外公共区域照明的测量项日应包括照度、色温、显色指数和亮度;
    3 应急照明条件下,测量项目应包括各场所的照度和灯具表面亮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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